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简章(报名结束)

2016-04-28

因我司承接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外包服务,现面向社会招收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岗位50名:主要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3、吃苦耐劳,适应户外工作,志愿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学历:大专以上;
4、户籍:厦门户籍优先;
5、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卫生管理类、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优先,有食品药品监管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于2016年4月28日在厦门人才网( www.xmrc.cn)发布;
2、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现场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4、报名地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莲前西路209号福源大厦12层) ;
5、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测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发给面试者《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上及格线的考生中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指定厦门中山医院、厦门一七四医院或厦门第一医院;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给予最终录取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相关规定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照厦门市政府非在编辅助岗的待遇标准执行(含工资、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商业险等)。
4、入职后按照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包需求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工作。
5、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81年5月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报名时提供)。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经聘用录取人员食宿自理;另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逸帆、周晴  

联系电话:0592-2676207,0592-2676229;


附件1: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因我司承接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外包服务,现面向社会招收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岗位50名:主要承担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3、吃苦耐劳,适应户外工作,志愿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学历:大专以上;
4、户籍:厦门户籍优先;
5、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卫生管理类、预防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优先,有食品药品监管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于2016年4月28日在厦门人才网( www.xmrc.cn)发布;
2、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现场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4、报名地点: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莲前西路209号福源大厦12层) ;
5、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测试。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发给面试者《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上及格线的考生中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指定厦门中山医院、厦门一七四医院或厦门第一医院;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给予最终录取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相关规定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参照厦门市政府非在编辅助岗的待遇标准执行(含工资、五险一金、年终考核奖、商业险等)。
4、入职后按照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包需求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工作。
5、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学生(即201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6年5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81年5月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三)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报名时提供)。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 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经聘用录取人员食宿自理;另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逸帆、周晴  

联系电话:0592-2676207,0592-2676229;


附件1: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客户服务 400-876-0592

官方订阅号

官方订阅号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企业级需求
个人级需求

产品名称

预计人数/份数

地 区

姓 名

公 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提交

请选择产品名称

社保公积金代理

劳务派遣

岗位外包

人事档案和户口相关服务

弹性福利

工会服务

健康体检

保险保障

残保金服务

薪酬外包

外籍人服务

员工档案管理服务

HR共享服务(SSC)

政务服务

招聘服务

灵活用工/众包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IT外包

法律咨询

员工背景调查

培训学习

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