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食药协管员|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简章
2021-08-13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因承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包业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因承接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包业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岗位职责:
1、隐患排查。负责辖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和档案,发现和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督相关工作。
2、信息报告。负责建立辖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档案,及时报告证照办理情况,指导集体聚餐和群众办宴席,及时发现辖区潜在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并及时报告。
3、协助执法。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指导证照办理、纠正不符合规范行为、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违法行为、调解消费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等工作。
4、宣传引导。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等。
5、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志愿到基层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接受岗位考核,试用期内被考核不合格将被退回。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签字扫描版(需附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命名要求:报名表-姓名);
(2)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命名要求:身份号码-姓名);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命名要求:证书-姓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4)学信网《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扫描件(命名要求:备案-姓名);
(5)其他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如个人获奖情况、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
仅可通过邮件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报名岗位+名字,发送至邮箱:lin.li.min@fesco.com.cn(注意:1.邮件标题需备注报名岗位+姓名;2.扫描件等材料请做相应命名,例:身份证+姓名;3.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
特别注意:扫描版报名表需打印下来填写,并在最后“声明”处签名,填写完以拍照或扫描形式,同上述其他材料的电子版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4点整截止,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我司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延长1-2天报名时间。
3、咨询电话:0592-5199601(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本次招聘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FESCO福建公司)公布招聘简章。
(三)资格审查:资格复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涵盖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司官网及公众号上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我司官网及公众号的相关动态。
(二)面试
1、通过笔试筛选,按照岗位录取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在我司官网及公众号上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我司官网及公众号的相关动态。
(三)笔试成绩乘以50%与面试成绩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录用
通过笔试与面试综合分数排名,依据拟招聘人员数量,从高至低录用,出现分数排名一致时,优先录取面试分高者。出现放弃入职情况,将依据综合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到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递交体检报告。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四)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接受相应考核。
(五)对体检合格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应聘人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及微信公众号(FESCO福建公司)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相关规定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人均包干6.5万元/年(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综合津贴、五险一金、年终奖等)的标准执行。
(一)相关考务信息均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FESCO福建公司)予以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其它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所有。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年龄、资格证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