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非在编人员) 招聘考试简章
2017-04-28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业务咨询及受理、应急处置等市场监管工作职责。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和夜间应急处置工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者调整拟招聘人数。
4、本次招聘在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n)公布招聘简章,委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请考生自行留意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的信息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09号福源大厦12层;联系人:小戴,联系电话:2676207、18205928173。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本人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并现场提供相应的原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5月5日之后)。
特别提醒:需办理学历认证考生,因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办理备用,办理聘用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现场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准予报名。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参加笔试的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名单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公布,请自行留意该官网上的相关事项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
2、笔试成绩查询:届时报考人员可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和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人选。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至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三)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思明区政府非在编辅助岗的待遇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四)试用与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学历证书的资历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5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5月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达不到比例问题,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
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业务咨询及受理、应急处置等市场监管工作职责。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户外工作和夜间应急处置工作;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调整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者调整拟招聘人数。
4、本次招聘在厦门人才网(http://www.xmrc.cn)公布招聘简章,委托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请考生自行留意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的信息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09号福源大厦12层;联系人:小戴,联系电话:2676207、18205928173。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备的《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本人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连同以下材料复印件(并现场提供相应的原件)一式二份并逐页签名依序装订成册: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7年5月5日之后)。
特别提醒:需办理学历认证考生,因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提前办理备用,办理聘用时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现场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准予报名。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参加笔试的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名单由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公布,请自行留意该官网上的相关事项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
2、笔试成绩查询:届时报考人员可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查询。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应不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未按通知要求按时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和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人选。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fujian.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至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
(三)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思明区政府非在编辅助岗的待遇标准执行,食宿自理。
(四)试用与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期合同期满后,将根据聘用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学历证书的资历等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5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5月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达不到比例问题,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研究后作出决定。